7月1日起施行!超龄劳动者权益有了国家级保障新规

2026-05-27

 日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,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,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短板,为百万超龄就业群体撑起“权益保护伞”。





#01

适用范围

一、明确谁是“超龄劳动者”


超龄劳动者: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仍受用人单位管理、从事有报酬劳动的劳动者。


• 适用人群: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的超龄劳动者;已提前退休再就业人员同样适用。


• 排除情形:弹性延迟退休人员,按单位性质适用劳动合同法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。


• 核心原则: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,用人单位必须保障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四大核心权益。


#02

五大核心政策举措

✅ 劳动报酬:不低于最低工资,严禁拖欠克扣


• 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


• 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,不得以实物/有价证券替代,严禁克扣、无故拖欠。


• 必须订立书面用工协议,明确报酬数额、计酬标准、支付周期等关键事项。


✅ 休息休假:严控加班,保障身心健康


• 严格遵守法定工作时间、年节放假规定,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。


• 确需加班的,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,保障休息权。


• 禁止安排从事职业禁忌、危害身心健康的岗位及危险作业。


✅ 劳动安全卫生:适配岗位,强化培训保护


• 用人单位须安排合适岗位与劳动强度,不得歧视性设年龄限制。


• 必须开展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培训,配备必要防护用品。


• 定期健康检查,防范职业病与安全风险。


✅ 工伤保险:强制参保,个人零缴费


• 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,个人不缴。


• 破解此前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难、赔偿无保障痛点。


• 工伤待遇与普通劳动者一致,保障因工受伤后救治与补偿。


✅ 养老保险:灵活参保,待遇不变


• 已享受养老待遇再就业:不改变原有养老金、医保退休待遇。


• 未缴满年限需延缴:可个人身份续缴;协商一致后,单位也可代缴。


• 社保部门优化服务,畅通查询与缴费渠道。


#03

维权渠道

1. 争议处理


• 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工伤等核心权益争议: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。


• 其他争议: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2. 监管投诉


• 欠薪、克扣工资、不缴工伤保险等:向人社部门投诉,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。


• 安全卫生违规:由应急、卫健部门依法查处。


• 工会全程监督,支持劳动者维权。

#04

背景与意义

     当前我国超龄就业群体规模庞大,但长期面临用工关系模糊、权益保障缺失、工伤无险可依、薪酬拖欠等痛点。《暂行规定》的出台,既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,也是延迟退休改革的配套保障,既保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,也明确用人单位责任边界,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。